问:正在租赁的房屋能否买卖?
答: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,还被别人租赁。如果购房者只看房产证,只注重过户手续,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,购房者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或使用的房产。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“买卖不破租赁”,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。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购房者及中介公司忽视,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。
问:土地性质对买卖有什么影响?
答:二手房中购房者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,看是划拨还是出让。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,但政府亦可无偿收回;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,购房者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。另外,购房者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,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,房主已使用十余年,对于购房者而言,继续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,就有点不划算。
问:市政规划对二手房有哪些影响?
答:有些房主在出售二手房时,可能已经了解该房屋周边的规划情况。在5到10年左右房屋可能会面临贬值,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或工厂,可能影响采光、价格、生活等市政规划情况。房主这才急于出售,作为购房者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。
问:购买政策性住房该注意什么?
答:棚改房、安居工程、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,在转让时具有一定限制,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、房屋所有权范围上也有一定的国家规定,购房者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相冲突。
问:购买单位住房该注意哪些?
答:单位住房有两种情况,成本价的职工住房和标准价的职工住房。二者的土地性质均为划拨,转让时应缴纳一定的土地使用费。此外,一般情况下,对于标准价的职工住房,单位也享有部分产权,职工在转让时,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。购房者如果没有注意这些,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。
问:如何与中介约定服务?
答: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,如在二手房贷款时,为购房者提供零首付的服务,即购房者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。购房者以为自己占了便宜,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,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。这里需要购房者在接受中介服务之前,就要与中介公司约法三章,约定服务事项,或者委托办理事项的范围,超出委托部分将由中介公司承担责任。